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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温泉旅游协会

项目名称:中国温泉旅游网 展示网站:http://www.hstcn.com/ 发布时间:10-07-27 完成日期:09-07-25 点击次数:
案例介绍
  

 
 

  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于2009年6月18日在珠海海泉湾成立,会长为港中旅(珠海)海泉湾度假区董事王长乐、秘书长为中国旅游协会办公室主任张越;会长单位港中旅(珠海)海泉湾度假区,十一个副会长单位分别为:北京龙熙温泉度假酒店、阿尔山海神圣泉旅游度假区、大连安波鸿缘温泉山庄有限公司、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日月谷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汤池温泉旅游有限公司、广东从化碧水湾温泉度假村、天沐温泉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珠江温泉度假区、重庆融汇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旅游规划研究院(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会员单位有110多家,遍布全国各温泉省份。
  
  自成立以来,在中国旅游协会的指导下,在各会员单位的支持下,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在2009年12月在云南腾冲举办了首届中国温泉旅游名镇发展论坛,各方反响很大,进一步提高了协会的影响力,推动了中国温泉旅游业的发展。

    1关于首届中国温泉旅游名镇发展论坛的详细介绍,请点击链接:http://www.hstcn.com/wqmz/


   2、关于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筹备工作的报告

各位代表:
    在国家旅游局的精心指导和中国旅游协会的认真组织下,经各地旅游局、旅游协会和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温泉旅游分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序,今天在这里召开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成立大会。受中国旅游协会的委托,我向大会汇报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的筹备情况。
    一、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成立的必要性
    组建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已经酝酿了很长时间。根据国家有关社团组织管理的规定,国家旅游局作为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于2004年正式同意中国旅游协会向国家社团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温泉旅游分会作为下辖机构,2004年11月10日获民政部批准。其业务范围是:业务培训,理论研究,信息交流,会议展览,协调沟通,国际合作,咨询服务等。
    成立温泉旅游分会,是顺应形势发展,满足行业要求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类协会组织蓬勃发展,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随着政府体制与职能的逐步转变,行政管理和干预将越来越少,市场调节资源的作用和范围将不断扩大,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在“政企、政事分开”的情况下,需要有协会充任它们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沟通、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加强自身的管理,维护行业的利益,所有这些都为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赋予了历史重任。
    随着旅游业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相结合的转变,已涌现出一大批资源品位高、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上乘的温泉旅游企业。温泉旅游将成为我国休闲度假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旅游业中发挥积极作用。许多温泉旅游企业都迫切要求成立温泉旅游分会,加强业务指导,为全国的温泉旅游企业搭建一个交流信息、借鉴经营、相互学习、共同发展的平台,借此扩大整个温泉旅游的影响,提高温泉旅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温泉企
业的更快发展,为实现我国旅游业的大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我们认为,成立温泉旅游分会的条件已经成熟,为顺应形势,适应转型,有利拓展,应尽早成立温泉旅游分会。从行业上加强指导,有利于温泉旅游业的良性发展、有利于温泉企业加强管理和提高质量,有利于打造温泉旅游精品,进而促进温泉旅游产业的全面建设和快速发展。
    二、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温泉旅游分会筹备工作情况
    1、会员发展
    2007年,中国旅游协会即着手设立温泉旅游分会秘书处以推动工作的开展。首先是编制了《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管理办法》(草案)。随后于2007年11月,中国旅游协会向各省市区旅游局、旅游协会和各温泉企业第一次印发了《关于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成立及发展会员的通知》。后来由于多种原因,分会成立大会未能及时召开。今年,分会成立的工作重新启动。到目前,已发展会员110多家,其中包括温泉旅游企业、省级温泉旅游协会(分会)、温泉旅游相关企业单位,温泉旅游规划设计及媒体机构,覆盖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2、分会成立的各项组织工作
    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经民政部批准后,筹备组着手编写《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管理办法》(草案),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分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的名额和产生办法。为充分发挥民主,真正体现会员的意愿,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2008年8月,协会向各省级旅游局、旅游协会和各温泉旅游企业第二次印发了《关于成立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及发展会员的通知》,继续积极发展会员,以及请会员单位自荐温泉旅游分会的理事和常务理事。同时,向各省级旅游局、旅游协会印发了《关于推荐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单位的函》,向有关省市旅游局、旅游协会印发了《关于征求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副会长候选单位及副会长人选意见的函》,经商各省级旅游局、旅游协会和有关单位,提出了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单位(人)名单。8月份,又将初步形成的理事、常务理事候选单位(人)名单印发各省级旅游局、旅游协会和各会员单位,广泛征询意见,并将温泉旅游分会领导机构组成情况,报请国家旅游局审核。修改后的《管理办法》(草案)和组织机构候选名单将提交此次大会审议。
    我们几次发文件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旅游协会以及部分会员单位对即将成立的温泉旅游分会组织机构建设性意见,其目的就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程序的要求,将温泉旅游分会组建成一个真正能为温泉旅游发展发挥作用的行业组织。第一届温泉旅游分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按区域划分,包括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地区,我们尽可能将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代表性强的单位纳入进来。希望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能够真正担当起重任,引领温泉旅游分会,竭心尽智,不断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珠海御温泉在酝酿成立温泉旅游分会的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分会的成立奠定了基础。还需要说明的是,在组建过程中,有很多会员单位表达了各自的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有关社团组织的规定,尽量予以满足,但由于名额所限,有些会员单位的愿望未得到满足,希望能够理解。随着温泉旅游分会的发展和工作的推进,我们会给予积极考虑,适当进行调整。
    各位代表,温泉旅游分会的成立,不仅是我们温泉旅游界的大事,也是中国旅游业的一件大事。温泉旅游分会是会员自己的家,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共同的利益,是温泉旅游分会首要任务,温泉旅游分会一定要按照宗旨所要求的,广泛团结和凝聚温泉旅游各方面的力量,及时了解掌握会员的需求,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尽心竭力把温泉旅游分会真正办成会员之家。也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帮助和支持协会的工作,踊跃参加
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协会和行业的发展共同努力,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
    我们相信,在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协会和温泉旅游分会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在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和会员单位的支持下,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一定能够以崭新的姿态,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我国温泉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